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正文

关于给予温鹏程、张傲然通报批评的通知

2024年03月06日  点击:[]

温鹏程,男,500226********2411,会计学院2021级会计1班学生,学号2021210149;

张傲然,男,500222********9131,会计学院2021级会计2班学生,学号2021210246。

两位同学于2024年2月26日开学以来,私自校外租房,违反学生手册中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温鹏程、张傲然同学通报批评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杜绝此类行为。

会计学院

二〇二四年三月六日

上一条:关于给予向海燕、唐守梅等16名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下一条: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会计学院ACCA项目交流会顺利召开

关闭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首届“德勤班”顺利开班
重庆工商大学融智...
青春集结梦想,奏响会计风采
青春集结梦想,奏...
喜报!会计学院学子在“2018衡信杯重庆市税法进高校大学生财税技能大赛”再获佳绩
喜报!会计学院学...
会计学院教师应邀参加第九届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与ACCA项目管理研讨会
会计学院教师应邀...
我院荣获2018全国高校财税科技应用创新与运营管理大赛重庆赛区决赛二等奖
我院荣获2018全国...
以赛促教,财思妙算拼技能  以赛促改,智达神速见真锋
以赛促教,财思妙...
首届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圆满落幕我校会计学子喜获二等奖
首届全国高校企业...
会计学院2018届毕业论文第一次答辩工作顺利结束
会计学院2018届毕...
第十一届“新道杯”全国大学生会计信息化技能大赛校内赛成功举办
第十一届“新道杯...
会计学院领导及专职教师应邀参加第八届高校国际化人才培养与ACCA教学研讨会
会计学院领导及专...
 
部门概况 | 党建工作 | 教学科研 | 实习实训 | 团学工作 | 招生就业 | 相关下载|后台登陆

    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尚文大道9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