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学习之组织生活会
2017年03月21日中午12:05,会计学院党总支学生支部在1313教室召开了三月组织生活会。学生支部支部书记唐凤芬老师,会计学院学生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了组织生活会。
此次会议立足“围绕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依法推进试点工作”,就北京与重庆分别召开的两次会议内容逐步展开,主要从监督、民生和社会建设、司法、“港独”和“台独”四个方面进行了深入贯彻的学习。
一、提出了开展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的决定;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始终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鼓励敢讲话,讲实话。二、经济制度,养老,医疗医保,环保,教育及就业方面进行全面建设;三、充分发挥司法机关的职能,坚持司法为民,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改革,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四、人大第五次会议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作出解释,坚决反对“港独”行径;政委第五次会议提出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坚持“九二共识”,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
全体学生党员、预备党员认真学习“四个会议”内容,就“四个会议”进行了知识问答,在这个环节中各位同志积极参加,热烈讨论,表现出充足的热情与积极性,对问题认识清晰准确,充分彰显了我院党员同志的学优争优风貌。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改革并非一朝一夕之事,整治也非一日之功。要想完善中国社会、经济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强国的梦想,又或是中国梦,都不是件容易的事,首先就要打击腐败懒散,调动经济制度改革的积极性,加强司法监督及检察体制改革。同时,国家一定要团结,不能在某些居心不良的人的操纵下搞“港独”,“台独”,中国能历经五千年至今,靠的就是中华子孙怀着同样的赤子之心。
我们相信通过此次组织生活会,我院各位学生党员、预备党员都能更好的了解党、国家的最新动向,都能更好的在自己的学习、生活中发挥自己作为党员的模范先锋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