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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刘军良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时间:2022-10-20 08:15    浏览数:次  

刘军良,男,500223200102058191,会计学院2019级会计二班学生,学号2019210241。

根据《重庆财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暂行)》第三条第(二)点的规定,疫情防控期间,未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离校返校者,视其情节轻重、影响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该生在校期间,无视学校相关规定,未经辅导员及学校允许,于2022年10月17日晚擅自从学校小路出校,在北门活动,并于当晚以同样方式入校,被学校老师当场发现。鉴于该生认错态度诚恳,有改过决心,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刘军良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主动遵守学校相关纪律要求,不得通过非正常途径离校、进校,共同维护校园安稳防线。

重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