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可月,女,500105********032X,会计学院2019级会十一班学生,学号2019211101。
该生在疫情防控期间,无视学校相关规定,故意隐瞒行程,被大数据筛查发现时空伴随后,拒不承认自己于2022年10月30日—11月1号期间离校回家及返校的事实。经过辅导员多番教育,该生最终意识到自己的错误。鉴于该生目前认错态度诚恳,且有改过决心,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陈可月同学全院通报批评的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充分认识目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主动遵守学校相关纪律要求,不得谎报、瞒报行程,共同维护校园安稳防线。
会计学院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