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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江艾雯同学通报批评的通知

时间:2024-03-15 12:50    浏览数:次  

江艾雯,女,511028********0024会计学院2023级审计学1班学生,学号2023220113,在2024年3月13日寝室安全大检查中发现该同学在寝室存放/使用大功率电器,违反学生手册中《重庆财经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试行)》,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江艾雯同学通报批评处理。

希望全体同学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杜绝此类行为。

重庆财经学院会计学院

2024年3月14日